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三)项:“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的有关要求,我司位于泰铭码头占地范围内的福州港闽江口内港区筹东作业区泰铭码头工程增加砂石输送系统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福州港闽江口内港区筹东作业区泰铭码头工程增加砂石输送系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表》进行公示。
公示起止日期:2022年05月10日-2022年06月06日
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gxd_q_7gqO1RCusNOtEDQ
提取码:dy63
公示单位联系人:陈总 联系方式:13599966965
福建泰铭码头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10日